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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浏览次数:1038

 

各二级学院:

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及时指导学生在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应手续。

一、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要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办理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时传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和保障。

(一)严格审核贷款贴息资格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利息均由国家财政承担,因此要求申贷学生必须经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审核未通过或未申请资格认定的学生,将无法享受贷款贴息

(二)自愿选定贷款经办银行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之中,自愿选定其中一家进行申请,但不能多头申请贷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的申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首贷操作流程

2021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以下步骤办理,2021年春季学期已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可直接跳过①至④步骤:①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②注册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③核对学籍信息无误(高中或中职应届学生应填写高中或中职学籍信息)->④点击“贷款资格认定”模块,填写并完善相应信息->⑤选择经办银行->⑥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和生源地信息->⑦按照已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办理正式贷款手续->⑧签订贷款电子合同。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贷款资格认定

1.认定范围

生源地为福建省内地区(不含厦门)并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获助学贷款的本年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认定。

2.认定程序

(1)已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2020-2021学年已通过“福建助学APP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无需贷款资格认定(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通过”),仅需于2021年6月8日-620日,登录系统选定贷款经办银行即可。

(2)未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2020-2021学年未通过“福建助学APP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于2021年6月20日-710日登录“福建助学APP-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量化测评信息、贷款资格认定信息、提交佐证资料并选定经办银行。

3)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审核

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对学生生源及户籍情况进行审核,不再重复审核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联系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正式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贷款手续办理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根据已选定经办银行的要求,办理正式申贷手续。

1.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证(新生需录取通知书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福建省外生源可详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否需提供《在校证明》及上述其它材料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贷款电子合同面签。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学生证(新生需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贷款申请时间:每年7月15日—10月15日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4.贷款申请时间:每年7月15日—10月15日

三、续贷操作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意: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qq或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申明后,根据贷款申请步骤操作即可。续贷时间:每年5-7月,需在6月18日前完成续贷申请。2021年各银行续贷学生名单见附件1。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登录“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点击续贷申请,填写续贷申请表,完成之后点击提交,系统会返回学生对应的经办资助中心和银行。续贷时间:每年7月1日-9月30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

学生无需在“华安助学”上进行任何续贷操作,但需下载《贷款申请证明》提交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续贷时间:每年7月1日-9月30日。

四、毕业生确认

各二级学院要主动提醒,协助学生办理毕业确认相关手续,具体名单及毕业确认流程见附件:2021年各银行毕业确认流程及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农商行未出台具体毕业确认流程,可自行咨询生源所在地贷款经办银行)。

(一)毕业确认简要流程

1.国家开发银行

贷款学生从即日起至6月18日,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并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学生在线确认: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2)学校在线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日起,通过国开行贷款系统,对贷款毕业生的网上“毕业确认申请”进行逐个审核。审核时间截止到6月20日。

3)查阅个人还款信息:贷款学生可通过贷款系统了解贷款合同号、还款计划等信息。

2.华安保险(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黑龙江银行)

贷款学生从即日起至6月18日,通过个人账号(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或APP,并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逐项阅读“诚信教育”专栏中的信息(如“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册”,明晰毕业后的还款细节)。

2)在个人中心/信息更新栏目,更新自己的最新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接收贷款银行通知的重要事宜。

3)在个人中心/签订还款(展期)协议/已毕业,确认还款信息栏目,按照要求填写还款协议。注意核对贷款发放信息中对应每学年的贷款金额和还款卡号是否有误。

(二)毕业确认的注意事项

1.毕业确认必须由学生本人登录指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完成。

2.若学生将来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时,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3.继续升学或攻读研究生的学生,进行毕业确认后,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及还款计划变更,否则会造成按原合同约定自行承担利息的情况。

4.毕业前或毕业后要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联系当地县(区)教育部门资助中心,了解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流程。

5.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经办银行计息时间如下:

国家开发银行2020年9月1日起;

农商行2020年7月1日起;

邮储银行2020年7月21日起。

请同学们自行制定还款计划,按时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及本金,特别提醒在计息日期前还款银行卡内存足还息金额,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如有疑问可详询各经办银行。

五、高校确认此项工作在9月开展,另行详细通知

(一)上交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

上交《受理证明》,并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上交《贷款受理证明,并填写《农商行(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览表》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

核对《邮储银行贷款清单》信息(由华安保险提供),上交《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证明》,并填写《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览表》

所有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学校审核的依据,并统一留底保存

(二)学校确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及上交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以便银行放款。

、注意事项

(一)过贷款资格认定后不一定要贷款,没有进行贷款资格认定一定不能贷款。未贷款的困难生应当动员其全部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

(二)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仅针对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续贷学生在本学期末可根据经办银行的相关要求提交续贷申请即可。

(三)特别提醒

因学校更换基本支出账户及会计核算管理要求,2020年起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账号进行变更,请学生续贷时一定核实,变更后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09395001021

户名:三明学院

账号:181020100100356666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分行

如有其他问题,请辅导员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2021年各银行续贷学生名单

2.2021年各银行毕业确认流程及贷款毕业生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