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去向登记和报到证办理
发布时间:2020-06-26   浏览次数:477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去向登记和报到证办理


各学院:

根据《关于改革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函〔2019〕10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届毕业生去向登记和报到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去向登记对象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学历电子注册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

二、毕业生去向信息审核

各学院在编制就业方案前要认真核对本学院毕业生的去向登记相关材料,确保毕业生就业去向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致,并将审核过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

三、毕业生去向登记办法

(一)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填报规则”(附件1)逐项规范填写“管理系统”中的表单信息。

(二)按照“毕业去向填写要求”(附件2)填写“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和“就业单位名称”。落实到省人社厅授权可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省属人才服务机构(附件3)的,“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填写为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单位名称”按单位签章全称填写。

(三)填写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目前“管理系统”支持组织机构代码9位、工商注册号15位和统一信用代码18位三种。

(四)报到证编号需按照“管理系统”中的标准代码编写:4位(毕业年度)+5位(学校代码)+1位(学历层次,1研究生,2本科,3专科)+5位(顺序号)。(学校统一编码)

四、毕业生报到证办理

(一)各学院请于71日前提交就业方案。

(二)7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审核后的就业方案到学生工作部打印报到证。

就业方案学历一栏填写本科生毕业,确定是结业的毕业生,在“学历”一栏填写“本科生结业”。

(四)师范类毕业生在教育系统就业的和待就业两种情况,报到证上的“报到证迁往单位名称”、“报到地址”和“档案材料”等三栏统一都填写就业地(设区市)教育局和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漳州、泉州、龙岩三地市需派遣至具体县、区级)(需具体写出教育局的名称)。待就业派往福州市和厦门市教育局的,“档案材料”填写“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厦门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平潭综合试验区生源派往平潭实验区的教育局。

(五)已签约毕业生根据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报到证上的“报到证迁往单位名称”、“报到地址”和“档案材料”等(开具报到证时三栏统一)非师范类待就业填写“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具体写出该地县、区的名称)。省外待就业生源请按教育部系统派遣。

(六)毕业生到厦门就业情况:已就业的(有厦门市人社局接收函)的统一派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就业的(非厦门生源且无厦门市人社局接收函)的按待就业派回生源地县区。厦门生源的待就业毕业生派往生源所在地区人社局。

(七)个别县区人社部门名称:

马尾: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平潭: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湄洲岛: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开发区:(1)待就业回生源地的,派往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到该地就业的,派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实际寄送至泉州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到香港、澳门、台湾工作的大陆户口毕业生,归类为出国出境,开待就业回生源地。

五、建立离校前后实名信息衔接机制

各学院要按照《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基本信息导入模板》预先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状况时间节点为7月1日)报送学生工作部。

六、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是毕业生就业状况的信息基础,是毕业生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各学院要严格根据教育部“学信网”的毕业生数据,准确确定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情况,认真编制本院毕业生的就业方案。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报到证》打印发放的审核工作,安排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管理系统”的数据核对及更新工作,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就业佐证材料签订内容,确定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严格根据教育部“管理系统”的数据,准确打印《报到证》,避免差错和浪费。

(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就业情况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对自由职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审核,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4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关闭窗口】
  地址:三明市荆东路25号    版权所有:福建省三明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方式:0598-8397933 邮箱:smxyxg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