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武装部)首问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2-01-12  浏览次数:619


为贯彻落实三明学院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精神,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考核机制,认真履行职责,真诚为师生服务,保卫处(武装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热情接待来人,对首位接受服务对象的来函、来电、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人必须全面落实“首问、首接、首答、首查、首责”五项首问负责制,做到接处警务时迅速,师生来访求助热情耐心,工作措施规范到位。

二、首问人对属职责范围之内的首问,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认真应答。对不属职责范围之内的首问,应主动协调,负责联系并引领到有关职能科室受理。对不能及时办理的首问,应作出解释,并告知办理要求。对属不合理的首问,也应以诚相待,耐心解释,做好说服工作。

三、首问人必须熟悉保卫处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必须掌握各种业务的办理规定和所需手续; 必须了解相关的业务工作,做到接待师生得心应手,文明服务。

四、对举报、投诉要求,应将反应的事项、诉求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簿,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五、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为办事人着想,不准冷漠待人,严禁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保卫人员良好的素养和热情服务的精神面貌。

六、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了解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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