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说明

(一)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

1.为提高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请各院选派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此项教学任务。各学院在遴选时应认真审核教师的任课资格,非专任教师开课须按照《三明学院非专任教师兼课管理暂行规定》在网办大厅履行兼课报批手续。

2.各学院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数量根据院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数核定(附件1)。

3.各学院应根据《三明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明院教〔2018〕253号)和《三明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62号)规定,课程大纲和相关教学资料进行存档,并于202415日前统一将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汇总发送教务科朱伟健处。


(二)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

各学院通知专任老师积极推荐与其专业相关的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清单见附件3),推荐数量参照各院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数*0.15(见附件1)核定每位教师推荐数量不超过1门。推荐的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确定开课,推荐该门课程的教师优先作为辅导教师。各学院填写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20241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务科朱伟健处。

二、报送要求

(一)开课老师于20241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公选课申报公选课课程代码应使用10位数字组成的标准课程代码)。新开设的公选课,教师需先在教务系统提交新开课程申请,由系(教研室)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院教学秘书录入“课程库管理”的“课程主要信息中。

(二)第二课堂需使用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组管理”模块管理的学院,请参照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流程申请,课程性质选择“第二课堂”(申报流程见附件2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各学院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门数和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推荐门数统计表

2.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流程

3.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清单

4.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学期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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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