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名单及做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顺利开展20231216日(周六)全国大学英语CET级考试,请各学院做好监考人员遴选上报及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监考人员

学院应认真遴选本学院责任心强,熟悉监考程序的教师(按省考试院规定监考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参加监考。

各学院按要求报送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监考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名单报送前请认真审核并告知相关的教师名单一经报送不得更改。监考人员名单电子版于1116日(周)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刘军茹处

二、组织考前培训

(一)培训时间

各学院于1213日(周)前组织参加本次监考工作的教师进行监考业务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单(附件3)扫描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刘军茹处

(二)培训内容

1.CET监考员守则》

2.CET操作规程及考务流程要点》

3.《CET条形码粘贴异常情况处理办法简表》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影片》

6.《防范高科技作弊》视频

7.《金属探测仪使用暂时规定》

(三)培训要求

各学院须加强对监考教师、考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监考责任、工作纪律及操作规程等须培训落实到位,讲深讲透。

 

附件:

1.20231216CET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

2.20231216CET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登记表

3.20231216CET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培训情况记录

 


                            教务处

            20231110

关于报送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监考人员名单及做好培训的通知202311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