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文件的相关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前安全检查

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校内各类实验实训场所,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2)逐条对照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检查要求

1. 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无小事意识;各实验室负责人立即行动自查自纠,明确工作责任,精准发力,逐项逐条落实。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台帐,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做好防控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2. 各学院应妥善保存检查过程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查照片、制度、会议纪要、整改台账等)。

3. 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详见附件313800通过办事大厅“实践教学材料提交”模块提交电子版。

元旦和寒假期间安全管理

1.确保元旦和寒假期间监控、门禁、烟感报警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室门窗关好、人走切断水电,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

2.对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严格执行上锁或上双锁规定;各类危险废弃物送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分类存放。

3.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特种设备、射线装置和贵重仪器设备专人管护,假期不能停止运行的设备应明确责任人、专人操作。

4.清理干净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实验室家具、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等垃圾。不得堵塞实验室安全疏散通道。

5.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信息准确完善,未安装安全信息牌的实验室及场所,门上应张贴安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急电话、实验室危险源等,确保紧急救助。

6.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假期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必须明确相关安全负责人,并所在学院审批备案。各学院应准确掌握继续从事实验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措施和物品。

7.元旦和寒假期间各学院应安排实验室、机房管理(保管)人员定期(每三天最少一次)对所管辖的实验室、机房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安排表13800通过办事大厅“实践教学材料提交”模块提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巡查记录。如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外,同时报告教务处实践科,电话:18005986063(傅老师)

附件:

1.《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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