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次数:873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课程全部采用网络考试形式, 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前期已征求各学院意见,现将最终确定的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6月21日—7月3日(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15:10,如有特殊要求,另行约定)

 

时间

科目

责任

部门

6月21日上午

8:30—10:00   大学计算机基础

各学院

教务处

10:10—11:40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高级语言程序设计(VB)

6月22日上午

大学英语

6月22日下午

大学物理

6月23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6月23日下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6月24日上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月24日下午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6月25日上午

三明红色历史文化、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6月25日下午

教育学、心理学

6月26日上午

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

6月26日下午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6月22日-7月3日

(专业课考试)

由各学院插空安排

备注

1.现代教育技术、书写、教师口语、文献信息检索、军事理论、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创新基础、创业基础等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2.重修课程考试应在期末考试前完成。

各学院

 

二、考试要求

(一)各开课学院须制定详细考试方案。考试可借助超星尔雅平台(学习通)或其他平台,灵活采取远程云端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或其他考试方式开展,具体考试方式由各开课学院自主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二)如个别术科、技能、实验等课程无法如期考试的由任课老师向开课学院提交调整申请,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各学院须将考试安排表(附件)于6月17日前上报教务处学务科备案。如有变动,亦须及时向教务处报备。

(四)成绩录入及报送:鉴于初次采用网络形式组织期末考试,本次成绩录入的截止时间延长至课程考试结束后五天内,请任课老师按时登陆教学管理平台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学生有缓考、无故未参加考试、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情况出现时,任课老师须在录成绩界面备注栏勾选“缓考”、“缺考”、“违纪”或“作弊”等相关字段内容。

重修课程的成绩录入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1. 考试其他要求由各开课学院结合实际,按照《三明学院考务管理办法》(明院教〔2018〕25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档案管理

        任课教师须按照《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考试,并妥善保存电子介质试卷等档案,待返校后交给二级学院留档。

        请各学院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认真组织考试,制定、落实有效监督机制。621日考试开始,校领导、教务处将对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附件:    学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16日

关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0616-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