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毕业班同学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期初补考及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浏览次数:1194

各学院:

因受疫情影响,期初补考时间原计划推迟到学生返校后一周开展,为确保毕业班同学能够如期毕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毕业班学生的期初补考定于315日至3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开课学院对该部分同学的课程补考可灵活采取远程云端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方式开展,具体补考方式由各开课学院自主确定,并填入《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班同学期初补考安排表》(附表1中。补考安排表请于38日前报教务处学务科叶泽俊老师处备案,并在各自所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周知学生及相关老师,提前做好补考准备。

二、期初补考时间:2020315日至318

三、考试组织

1.补考对象

⑴必修课不及格者。以下两类学生除外:①实践环节不及格者,一律参加重修;②期末考试擅自缺考、考试违纪、作弊者不予补考,一律参加该课程的重修。请通知这两类学生及时办理重修手续。

⑵期末缓考获批者。

四、成绩提交

1.成绩报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三天内(321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缺考、缓考或作弊情形均须注明)。

2.特别说明

成绩填写规范,请使用以下系列(不同系列不能混用)。

1)百分制:数字(输入法设置在英文状态下录入,可保留一位小数);

2)五级计分制:中文(下拉框选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3)成绩比例设定:按照《三明学院成绩录入和查询规定》(明院教〔2018259号)执行。

请各学院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认真组织考试,制定、落实有效监督机制。315日补考开始,校领导、教务处将对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五、考试档案管理

任课教师须按照《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考试,并妥善保存电子介质试卷等档案,待返校后交给二级学院留档。

六、重修报名

毕业班同学重修报名分为两种情况:
(1)对于前六个学期尚未通过的课程需办理重修的,报名时间延长至38日;
(2)对于本学期期初补考仍未通过的课程需办理重修的,报名时间为321日至324日。

为确保学生的重修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督促任课老师按时完成期初补考成绩录入工作;通知需重修的同学按时完成网上重修申请及缴费工作。

 

附件:

___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班同学期初补考安排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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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毕业班同学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期初补考及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20203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