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心职责
发布时间:2024-01-16  浏览次数:31

1.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物资采购计划。

2.负责学校物资设备及零星设备的采购,做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招投标组织、合同文书起草、审批、签订合同等以及进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

3.负责基建(修缮)绿化工程、土地、房屋租赁招投标工作。

4.组织金额较大物资采购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论证工作;负责进口设备的免税申请、商检等有关手续。协调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退货及保修、技术资料收集移交工作。

5.负责采购招标工作咨询及业务培训。

6.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与考核、有关采购招标问题质疑与投诉的处理、采购预算的审核与申报、自行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7.负责项目采购和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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